关于2020年5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5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2020年5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二类汽车维修项目(固废) |
二类汽车维修项目(固废)
项目名称:二类汽车维修项目
项目地点:阆中市七里新区阆中大道(锦洋丝绸公司内)
建设单位:阆中市泰宇汽车修理厂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甲乙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二类汽车维修项目位于阆中市七里新区阆中大道(锦洋丝绸公司内),总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进安装二类汽车维修设备,包括大量矫正器、举升机等。建设规模为年产维修车辆3000台,喷漆车辆600台。环保投资为13万元,占总投资的65%。。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5月24日取得了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1381-81-03-337020】FGQB-0023号)。2019年7月由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二类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阆中市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8月12日以《关于二类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阆环审批[2019]22号)文件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开工时间2019年4月,主体竣工时间2019年8月。
(三)投资情况
工程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5%。
(四)验收范围
主体工程:生产加工车间。
辅助工程:仓库、水电气供应系统。
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固废
(1)一般固废分为生活垃圾、一般汽修固废、预处理池污泥和沉淀池污泥。
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和隔油池沉淀的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废砂纸、废洗车抹布、焊接烟尘、焊渣等收集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定期外卖给废品回收站。
(2)危险废物包括收集的油漆打磨粉尘(HW12)、废活性炭(HW49)、废过滤棉(HW49)、废机油(HW08)、废包装桶(HW49)、废灯管(HW29)、废光触棉(HW49)、含油污泥(HW49)等。
项目设有危废暂存间,以上危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了围堰,已做防火、防雨、防流失等处理,并对废油暂存间设置专用的收置槽,在槽底涂刷防渗漏、防腐蚀材料。项目已签署危废协议,危废定期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统一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定期外卖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固体废物随意倾倒现象,实现了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批复未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固废排放措施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要求。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结束,无遗留环境问题;试运营期间,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噪声及固废进行调查,表明固废处置合理,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该公司制订有《环保规章制度》等,设置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提供的环评报告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基本齐全。
六、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检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农户房屋。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其他敏感建筑。
七、公共意见调查
验收单位于2019年12月10日~11日对本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调查以问卷统计形式进行,共发放问卷30份,收回30份。问卷统计表明:100%的人认为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的处理没有给其生活造成影响,100%的人对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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