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学校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嘉府办发〔2017〕85号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学校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教育督导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校:
当前天气逐渐变暖,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把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及其监护人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宣传部门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等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要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专栏文章。特别是在高温时段溺水事故多发期、易发期,刊登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宣传防溺水知识,发布警示信息,进行警示教育。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二)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以乡镇(街道)、村(居) 委会为单位,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开辟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走访家庭,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让每一个家庭、家长、少年儿童监护人知晓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对孩子的安全监护责任。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村(居) 委会具体落实。
(三)认真落实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学校要迅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学校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做到方案、内容、时间三落实,每学期至少要上一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利用校园广播、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呼救、自救、互救技巧。在学生离校前,要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教师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遇见青少年儿童下河玩水要迅速向班主任、家长或直接拨打110举报。要通过家访活动,提醒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要在放学后、双休日和节假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看护,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将《教育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印送至每一位学生家长,并回收和妥善保管回执(回执必须注明监护人联系方式)。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具体落实。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把联防联控落实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
(一)以村组(社区)为基本单位,在责任水域内落实防溺水措施。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行政区划,分村组(社区)落实防范水域和防范责任;各村(居)委会要动员群众加强巡逻,制止无成人监管下的青少年儿童在水边玩耍、下河洗澡等行为,发现险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村(居)委会具体落实。
(二)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在学生上放学经过的危险水域、渡口、水闸、水库、桥梁等重点部位,要根据需要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守,同时要加强临近学校水域的安全巡查和管理,开展有奖举报。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定期组织防溺水安全隐患拉网大排查,把每一个工作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各乡镇(街道)至少要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分解和落实责任,***督办,及时排除;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发防溺水公益岗位,并及时配备到位,切实充足安全防护力量。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
四、严格考核问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岗位和个人
(一)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乡镇(街道)要与村(居)委会,区教育局要与学校分别签订防溺水工作安全责任书。通过责任书分解、明晰、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此项工作由乡镇(街道)、区教育局和学校共同负责。
(二)建立分级督查与工作报告制度。区政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对各村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重点是责任是否明晰并到岗到人,宣传是否有力有效,安全教育是否落实,管理制度和警示标牌是否到位,定期排查是否认真落实,巡查、联防、联控机制是否落实到位等。此项工作由区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负责。
(三)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和问责制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因履责不到位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辖区学生发生溺水事故,事发地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处置并按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印发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