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招标起纠纷各方努力促和谐
本报讯 李灿 王伟林 近日,笔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审理了一件因小区车库招标引发的案件,经承办法官蒋鹏超深入小区,在当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共同努力下,平息了一起可能引发小区居民矛盾的纠纷,让小区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2008年7月,被告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2号车库欲在小区内招租,向全体业主进行招标,并张贴了招标公告,公告要求参加投标的业主须向被告缴纳500元保证金,未中标的退还保证金。通过竞标,原告李芳(化名)与另一业主在报3000元的价格时,因与竞标人以外的业主发生纠纷,并将招标记录撕了,造成竞标程序未完成。过后,其他竞标人退还了保证金。原告认为自己报价最高,未退还竞标保证金,并以此为由,要求被告签订租赁合同未果,经街道、社区多次调解无效。法院审理此案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希望能够协商处理,但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取得成功。承办法官蒋鹏超没有灰心,第二天,又深入小区,与业主委员会沟通,给他们讲法析理。又邀请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同志一道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将车库租赁给原告,并在法官和街道办事处同志的协助指导下,签订了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