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弃土占地毁林公司法人被依法起诉
8月17日,记者从顺庆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南充某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青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3月底,顺庆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受理了一起由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的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该大队当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案件专班,迅速开展摸排和调查取证工作。
办案民警深入共兴镇案发地实地走访摸排案件线索,经过对案发地周边群众的走访了解,对被破坏林地的丈量勘验,办案民警初步掌握了案情。民警调查得知,南充某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合法手续及其他土地合法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共兴镇棕树沟村8亩多林地用于倾倒弃土,导致该林地原有地形地貌及生产条件改变,原有植被被毁坏,造成该宗林地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南充某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已经构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7月9日,南充某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其法人青某被顺庆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顺庆全媒体 记者 吴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