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南充市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为确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我市高度重视,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南充市督察意见》要求,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始终站在践行“四个意识”的高度,迅速研究部署、迅速制定方案、迅速落实责任,通过严查严处、集中整治、工程建设等措施,强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整改。接到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南充市督察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赓即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文件精神,研究问题整改,迅速启动部署。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任组长的南充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环保督察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8次市委常委会,2次市委专题会议、15次市政府常务会、9次市政府专题会议、16次整改工作小组专题会议和8次全市性大会,及时安排部署,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二)压实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对照《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南充市督察意见》,印发了《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南委〔2017〕***号),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按照“立说立行、应改尽改”的要求,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7年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责任书》,对问题的整改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制定了《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全市突出环境问题任务分解表〉〈“补短板”环保基础设施项目任务分解表〉〈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督导分工表〉的通知》,围绕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具体任务,完善了推进整改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覆盖。出台《关于切实加快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南市环委〔2017〕28号),对整改进度较慢的和未完成整改问题的,进行任务再细化、责任再落实,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整改。
(三)强化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强化工作调度,按照省督察办要求,实行周调度、周通报,真实反映整改情况,保证整改质量,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目前已向省督察办报送周调度20余期,印发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通报20期。强化督察督办,实行市级领导包县督导、市级部门牵头督办、重点问题市级挂牌,印发了《南充市突出环境问题联合督查办法(试行)》,编制了《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环境保护督察督导清单》,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项问题排查和整改处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察,对重点问题采取挂牌督办、专案盯办、***问效。截至目前,市级领导包县督导30余次,印发督导快报45期、督导专报19期、工作专报35期,印发专项督办函40余份,有力的推动了问题整改。
(四)边查边改,严格责任追究。现场督察结束后,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问题,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逐人逐件落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污染反弹。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关停取缔环境违法企业194家,立案处罚680起,拘留21人,责令停产停业205家,查封扣押14家。对突出环境问题中存在懒政怠政行为的,严格按照《关于督促整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的函》(川环督办函〔2017〕87号)、《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问责,截至目前已行政问责83人,特别是对营山县自行将“禁养区”关停或搬迁期限延至2020年12月31日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从严处理。
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5大方面、14项具体问题,坚持逐一细化研究、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制定举措、逐一分解落实,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截至10月13日,省环保督察移交的5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45个、整改率85.58%,其中257件信访交办件办结217件、完成率84.44%,98项现场检查问题完成率89.43%。
(一)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党委政府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进一步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市重点中心工作,将环境保护督察纳入全市“三大保卫战”之一,出台《关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南委〔2017〕17号),明确了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任主任的“南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各县(市、区)和南充经济开发区也出台了同样文件并成立了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南充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已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县市区、开发区)10个,三级网格(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563个。
2.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环保责任。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部门(单位)环境保护职责的通知》,将市级部门(单位)环保职能以“三定”方案的形式予以明确。二是进一步加大目标考核权重。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大幅提高了生态环境目标考核的分值和权重,并实行加扣分和一票否决办法,其中县(市、区)考核分值从70分提高到100分、占比达10%,并首次向市级部门下达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值3-15分)。三是市级相关部门主动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市水务局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主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小流域污染等突出环保问题,牵头分别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统筹属地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制定了全市医疗行业医疗垃圾规范化整治方案,并落实顺庆区政府开展市医废处置中心提标扩能建设。农牧、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经信、国土、林业、航务等市直部门按各自职责主动践行环保职能,主动认领和牵头办理信访案件。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共治环境问题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
(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力度偏软的整改情况。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以及全市大排查的问题,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坚持从重从严的查处标准,该移送的坚决移送,有效提升环境执法权威性,案件查办数量明显提高、质量明显提升,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已经形成。现场检查问题中高坪区一汽丰田4S店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的问题,已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规范了管理台账。四川恒一食品有限公司二氧化氯发生器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已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氧化氯发生器已更换,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已进入园区排污管网,并规范设置了排污口。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停用的问题,对主要责任人拘留10天并处罚款,目前在线监测及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整改,设施设备运行台账已建立。西充县基宇建材厂(机砖厂)未报批环保相关手续问题,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680起,实施行政处罚565起,处罚金额2685万元。
2.环评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环评法,加大对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力度,落实《规划环评条例》及省环保督察组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11个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补短板”任务清单,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继续加大对全市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整顿,力争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定期“清零”。目前,我市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共733个,已完成清理整顿710个、占96.86%;2011-2016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共3338个,经过再次排查清理需要整改的项目总数为2350个,已完成整改2275个、占96.81%;营山县工业园区欧度车业、盛美模具未批先建的两家企业被分别处罚50万元、60万元。全面推进企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印发了《关于报送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2017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落实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要求,消除风险隐患。今年5月,全市开展了“嘉陵江流域阆中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市县两级联动,各职能单位全力参演,进一步检验提升了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3.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加大《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力度,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领域审批、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各行业领域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固废领域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了《南充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机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污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南充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办法》,切实加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目前254家一、二类汽修已全部完成整治。市卫生计生委扎实开展全市医疗行业医废规范化处置,制定了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网络化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方案,从院内产生到处置进行全程监管,截至目前已排查出不规范医疗机构351家,完成整治317家。阆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存在的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南充炼油厂等部分工业企业遗留场地现正按国家规范,对其进行调查和评估工作。二是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环境危害。市农牧业局制定了2017年农业固体废弃物三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了畜禽养殖污染技术指南、农膜回收和利用“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启动南充市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用地选址,正进行征地补偿。三是大力完善设施建设,补足固废领域短板。针对医废、污泥及餐厨垃圾处置问题,制定了《“补短板”环保基础设施项目任务分解表》。顺庆区投资1160万元,启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扩能项目,已完成技改扩能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市水务局已完成南充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方案制定,正在协调项目用地,力争2017年完成前期工作,2019年全面完成。
(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大气十条》贯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9月30日,主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3.9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21.9%;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9.2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3.9%;优良天数率81%,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一是大力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专题研究制定了《南充市2017年燃煤锅炉淘汰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市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严格按规定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并对全市137台燃煤锅炉淘汰实行市级挂牌督办,目前已完成淘汰133家,超额完成省环保督察组整改要求。二是全面摸排整治砖瓦企业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出台《关于印发南充市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按“一厂一策”要求对全市问题砖瓦企业进行分阶段整治,共排查出砖瓦企业282家,已完成规范整治169家;排查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430家,分批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整治,今年将23家排放量较大的污染源纳入整治。目前,纳入省环保厅年度整治任务的3家企业已完成整治进度的70%,其余各企业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大力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调研摸底,制定了《南充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四是持续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出台《市辖城区建筑工地及渣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不符合管理标准的17处渣运工地及319台渣运车辆建立问题台账,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8家工地实施强制停工并立案查处,有效遏制了建筑施工扬尘。同时,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近75%。五是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对燃煤单位推广使用优质煤和清洁能源,在城区开展禁烧煤专项行动。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2017年市辖三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做好近期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在南充电视台发布秸秆禁烧通告,并会同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签订禁烧责任书,截至目前已扑灭秸秆焚烧火点400余个。印发《南充市“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目前顺庆区在荆溪街道办、潆溪街道办、新复乡建立了3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通过秸秆机械化、肥料化、基料化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年处理秸秆6万余吨,秸秆综合利用正有序推进。六是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流动小型餐饮及露天烧烤油烟整治,实现餐饮企业油烟高效净化“全覆盖”,取缔城区内无证经营的流动小型餐饮及露天烧烤。截至目前,已经处理群众油烟投诉案件630余起、责令停业整改餐饮店230家、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油水分离器1522套,取缔违规烧烤摊点900余处。七是加快推进主城区三家化工企业关停搬迁。高坪区政府制定了《江东新区宏泰生化、飞龙化工、顺城盐化三户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印发了《江东新区宏泰生化、飞龙化工、顺城盐化三户企业搬迁改造补偿方案》,加快推进宏泰生化、飞龙化工、顺城盐化三户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宏泰生化已于2016年5月停产,厂内液氨已于7月25日完成处置;飞龙化工已于7月23日停产;顺城盐化已减量生产。
2.《水十条》相关措施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9月30日,嘉陵江干流、升钟水库保持Ⅱ类水质,纳入国、省考核的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部达到规定水质目标要求、占100%,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的断面比例为55.2%,与去年同期比全市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一是大力实施“碧水行动”。对国省考核的水质不达标断面制定整治方案,从流域污染、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湖库生态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等5个方面,全力推进整治。二是加强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湿地净化、滨河景观打造等措施,加强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目前,城市建成区内凤垭河、圣子河两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方案编制,荆溪河、西充河、北湖公园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三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出台《南充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南充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围绕“六大任务”部署20项专项行动,形成调查报告178份,市级27条河流“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已完成,明确市级河长27名、县级河长139名、乡级河长433名、村级河长3276名,建立起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
3.“十二五”减排工作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扎实推进污染物减排项目实施,分解减排目标,逗硬考核,确保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各项减排目标任务。对“十二五”减排任务中的8个未完成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实行周调度周通报,采取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目前,顺庆区潆溪污水处理厂、文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完工,南部县定水污水处理厂土建已完成,建兴污水处理厂土建基本完成,东观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规划设计、预算和财评。及时将减排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预计1-9月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量为COD3238.34吨、氨氮311.58吨。
4.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的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情况。全面清理废除“土政策”,对西充县、南部县、仪陇县出台的与国家相违背的政策规定及时清理废除,相关文件已全面废止;高坪区已废止仅对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并出台了科学规范的整改方案;营山县已将“禁养区”关停或搬迁期限延至2020年12月31日的问题,全面修改为“禁养区”内养殖场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关停搬迁。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工作,完善乡镇(街道)及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痕迹化管理,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西充县车龙乡、营山县东升镇、高坪区江陵镇和南充经济开发区网格化监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四)区域水环境质量形势严峻的整改情况
1.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差的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持续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推行河长制,出台27条小流域河长制实施办法,在重要小流域断面建设全自动水质监测站,逗硬考核。二是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强化运营管理。各县(市、区)多方筹措资金,采取PPP等方式,加快流域基础设施建设,顺庆区、仪陇县已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打捆招商;嘉陵区已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财评和设计;营山县今年将新开工污水处理厂28个,其中普岭乡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招标,正在进场施工;蓬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在上网招标。三是强化污染防治。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通过技改等手段,长远铝业已实现热能循环利用,鑫达集团已实现自动化清洁生产。全市小流域污染污染治理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2.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突出的整改情况。实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地一档”,坚持一个饮用水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加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标识标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印发《南充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南充市主城区嘉陵江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方案》,明确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主城区饮用水源迁建工程及四水厂建设,确保2017年底前关闭现有3个取水口。强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选定顺庆区永丰水库作为主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已纳入2018-2022年全国重点中型水库规划),总库容2365万立方米,匡算总投资为7.5亿元,目前正开展前期工作,预计于2020年完成,建成后可保障市辖三区应急供水水量、水质要求。
3.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的整改情况。迅速安排部署养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印发了《南充市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实行联合执法、每月督察、***通报。对禁养区的,一律实施关闭或搬迁;对畜禽养殖场(户)未经处理的污水,严禁排出场外,经过处理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一律不能直接进入水体;对非禁养区2017年12月底前不能按时完成整治的,一律关停;限期整治不达标的,一律关停;已关停养殖场未经批准擅自重新养殖的,一律关停;对严重超量养殖的严厉查处,并对超量部分进行关停。截至10月11日,全市禁养区992家养殖场(户)已关闭977家、关停率98.5%,其中省挂牌督办的431家养殖场(户)已关闭425家、关停率98.6%;非禁养区需要治理的746家养殖场(户)已完成整治607家、完成率81.4%。高坪区鑫旺养殖场、黄茂平养殖场,营山县懿江畜牧养殖场,西充县青龙湖养殖有限公司、常林乡石狮子村曹架沟养猪场,蓬安县巨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需关停的养殖场,已全部完成关闭搬迁,圈舍已拆除并去功能化,目前正消除遗留污染,进行场地生态修复及再利用。其余非禁养区养殖场如营山四川铖宇农牧有限公司的沼气设施已建成,对其未验收投运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5万元,目前已通过验收并取得批复;营山通鸿牛业已完成备案;西充县龙洞沟养殖场已对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添置干湿分离机,沼气池运行正常,沼液一体化机已正常运转,并完成了环评备案手续。
(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滞后的整改情况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严重滞后的整改情况。出台“补短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清单,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明确饮用水源保护、解决主城区污水直排、园区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厂等涉水建设任务4大类共21项。一是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及在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建成后预计新增处理能力20.31万吨/日,其中文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完工,正在抓紧建设进水管网与排水管网,文峰(二期)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招商方案制定;嘉东二期污水厂正在进行围墙施工及东湖边护脚基础施工,已完成一标段工程用量的85%,正在办理二、三标段招标备案工作;市荆溪污水处理厂已进场施工,正在进行场平和施工用电安装。二是着力解决主城区污水直排。实施主城区富余污水应急预处理工程,部分标段已完成建设正在进行设备运行调试。三是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各县(市、区)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蓬安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主体工程,顺庆区潆华工业集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潆溪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一期主体结构施工及二期扩能工程方案设计,正在进行管网建设。四是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河长制”和全市垃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推动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分批制定了全市239个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乡镇的建设计划,力争“十三五”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大排污管网建设力度,将小龙、龙门片区污水通过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主管网接入到嘉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已铺设污水收集管1.2公里。同时,强化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对反馈的3个县城污水处理厂和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严格运营监管,规范在线监测,对不能满足处理要求的进行技改扩能,完善配套设施,确保运行正常。
2.生活垃圾处理风险隐患大的整改情况。对垃圾处理场日处理量严重超负荷、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雨污未分流、无在线监控设施、渗滤液积存外泄及底部渗漏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全力整改落实。目前,阆中孙家垭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库区雨污分流工程,渗滤液产生量大幅减少,渗滤液技改调试基本结束,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已运行正常;南部县垃圾填埋场已建成渗滤液应急池,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完成增速扩能;阆中新垃圾填埋场搬迁未到位的问题正加快整改。截至目前,已签订协议133户,完成搬迁80户,剩余12月底前全部完成搬迁。针对全市23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能、细化任务,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展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们将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环保问题整改和生态文明建设,真正把绿色发展在南充落地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党委政府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尺,作为检验党政领导干部看齐意识的重要标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逐项调查,逐一厘清,全面压实责任、强力攻坚,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按照抓发展也要抓环保、管生产也要管环保、管行业也要管环保的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各自领域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制定方案,明确应当承担的环保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
(二)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推进问题整改。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持续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机发4345号)精神,按照“五个不放松”要求,突出抓好问题整改,推进信访问题化解。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继续实行定期调度督导通报制度,强化对问题整改的明察暗访,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开展“回头看”,进行全面复查和暗访,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杜绝弄虚作假;对省环保督察未完成整改的75个问题,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实行清单管理、挂牌督办、办结销号;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同时,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从严进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经查实,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三)强化专项治理,坚决打赢“三大战役”。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纵深推进嘉陵江综合保护开发、绿化南充、国家生态市创建“三大行动”。一是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国家“气十条”要求,以扬尘整治、煤烟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露天焚烧整治等为主,加大大气污染综合防控力度。继续推进油气化工、丝纺印染等主要行业环保设施建设,确保空气质量不断提升。二是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水十条”要求,加快嘉陵江流域综合保护开发,大力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推进重点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三是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工业企业废弃场地调查和评估,切实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深入排查各类重点防控污染源。建立土壤质量监测机制,强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无害化处理,降低环境风险。
(四)强化制度建设,持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提高环境治理能力。一是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县督导制度,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完成时限,落实督导责任和工作要求。二是实行应急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切实做到五个“第一”(第一时间有人收件、第一时间有人回执、第一时间有人下达、第一时间有人查处、第一时间有人上报)。加快成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强化应急预案编制,积极储备应急物资,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境问题整改后期督察,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不打招呼”深入医疗机构、汽修行业、养殖行业、污水处理厂、屠宰行业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问责,确保环境突出问题不反弹。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及时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公开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赢得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支持。
中共南充市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