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政法委职能简介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落实***决定和省委、市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广元、法治广元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制度机制。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市维护稳定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进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市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广元市法学会。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委政法委2022年重点工作
1.把方向、铸忠诚、护大局,推动政治建设大加强。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在确保绝对忠诚上见新行动。二是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三是持续抓好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实施细则情况专项督导。四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2.促规范、稳预期、利长远,推动全市发展大跨越。一是大力推动建设川内最优营商环境。二是大力促进法治合作护航区域开放合作。三是大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3.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推动矛盾纠纷大调处。一是切实推动“事要解决”。二是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三是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4.抓防控、强打击、护平安,推动社会治安大优化。一是全面提升社会面动态控制能力。二是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三是加快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推动政法大数据平台、跨部门办案平台、政法***视频会商系统建设。
5.重基础、强法治、抓教育,推动市域治理大创建。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统筹谋划部署市域社会治理。三是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
6.建机制、强监督、促整合,推动政法改革大深入。一是深化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二是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和责任体系改革建设。三是深化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强素质、提质效、转作风,推动履职能力大提升。一是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二是分层分类加强政治轮训。三是纵深推进纪律作风整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政法委有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广元市综治中心及广元市法学会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政法委2022年收支总预算1313.7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0.6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13.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代管资金按其他收入口径纳入了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2年收入预算1313.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4.08万元,占6.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8.67万元,占83.63%;其他收入131万元,占9.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2年支出预算131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72万元,占71.61%;项目支出373.03万元,占28.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2.7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6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2.6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8.6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8.6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2.6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99万元,占83.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9万元,占6.21%;卫生健康支出34.15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77.24万元,占7.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61.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57.95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广元”建设、统筹督查和涉法涉诉信访、政治安全和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元化解、乡村振兴、派驻纪检组等工作日常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8.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4.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7.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7.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市委政法委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维稳、综治、政治安全和反***、扫黑除恶等工作用车。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7.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08万元,上升8.2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复印机、打印机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委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部门预算公开表
***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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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市委政法委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