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2019年6月26日)
按照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6月至11月,区委巡察组将对区教体系统开展巡察;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一、巡察安排
由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和体育局(含内江市第三职业中学、区教育考试中心、区学校后勤工作指导中心、区少年儿童体校)、内江八中、内江十一中、内江翔龙中学、区教师进修学校、区特殊教育学校、内江一幼、内江二幼和内江实验幼儿园开展巡察。根据工作需要,延伸巡察区教体局其他下属或代管单位。
由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内江一小、内江二小、内江三小、内江四小、内江六小、内江八小、内江九小、内江十小、内江十小(西区)、内江十一小、内江实验小学、内江实验小学(东区)开展巡察。
由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白马镇中心小学校、凌家镇中心小学校、永安镇中心小学校、靖民镇中心小学校、史家镇中心小学校(含史家中心幼儿园)、全安镇中心小学校、朝阳镇中心小学校、凤鸣镇中心小学校、龚家镇中心小学校、伏龙镇中心小学校、龙门镇中心小学校开展巡察。
由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内江市第一初级中学校、内江市第七初级中学校、内江市电建初级中学校、内江市电力初级中学校、民建初级中学、永安镇初级中学校、全安镇初级中学校、朝阳镇初级中学校、凤鸣镇初级中学校、龚家镇初级中学校、伏龙镇初级中学校、龙门镇初级中学校开展巡察。
二、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1.区委第一巡察组:173****0660;njsszqxcz1@126.com。
2.区委第二巡察组:173****0693;njsszqxcz2@126.com。
3.区委第三巡察组:173****0171;njsszqxcz3@126.com。
4.区委第四巡察组:173****8070;njsszqxcz4@126.com。
受理电话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具体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三、意见箱设置地址
(一)区委巡察办组驻地意见箱设置点: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凤祥街298号1栋附2号(纪委监委巡察综合楼外正大门左侧)。
(二)区委巡察组其他意见箱设置点:
1.区教体局办公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城西街道桂湖街116号。
2.各被巡察学校办公地点外。
四、通信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凤祥街298号1栋附2号纪委监委巡察综合楼4楼,内江市市中区委第一(或二或三或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000)。
五、信访接待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凤祥街298号1栋附2号纪委监委巡察综合楼4楼,区委各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来信、预约面谈等方式,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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