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争议仲裁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
县劳动争议仲裁院作为新成立不久的独立法人单位,今年以来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了办案质量,树立了良好形象。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加强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将有关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劳动仲裁员人手一本;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规范办案程序。对于每一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严格按规定程序立案、处理、结案、归档,对每年度的案件建立专门卷宗进行长期保存;严格争议案件处理时限,一般案件在45天内结案,复杂案件延期不超过15天。
三是规范硬件设施。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解决了劳动争议仲裁场地和资金问题,增设了50平方米标准化仲裁庭,配齐了办案设施,案件实行仲裁开庭制,实现了办公和办案分离。
四是规范办案主体。定期选派仲裁员外出学习培训,同时从优秀律师中选择、聘用兼职仲裁员,现已有3人取得专职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证,4人取得兼职仲裁员资格,办案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