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寺管理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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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近日,静乐寺管理办人社所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书面审查对象为本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重点审查建筑、煤矿和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的用人单位。
审查工作将重点掌握停产、半停产企业情况,对有裁员行为的企业加大监控力度,对违法事实清楚、经责令整改仍未改正的用人单位;对提供虚假资料和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企业;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进行相应处理和处罚。审查工作将于2016年11月30前结束。
截至目前,已发出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通知送达文书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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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23:28: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