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花远平委员:
你在县十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加强我县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跳广场舞群众多,多规划一些小型广场,满足其需求”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已在654个行政村(社区)实施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14个贫困村(社区)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建成110条全民健身路径,标准体育场地276个、非标准场地380个,新建排球馆等3个室内场馆、杜里坝公共体育场、杜里大桥下2块门球场。在全县18个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植入体育健康元素,在景区建设中实现游步道与国家步道融合建设,嘉陵江国家步道(绿道)17公里建成投入使用,200公里游步道、骑游道串联苍山溪水,人均体育场地超过1.5平方米。县城机关、乡镇建成了10个职工健身房,实现了群众文体活动广场乡镇、贫困村全覆盖,县城“十五分钟健身圈”初具规模。
二、关于“篮球场地较少”办理情况
(一)规划建设一些简易的户外篮球场。截止目前我县已在苍溪县体育馆、杜里坝公共体育场建成了5片室内外篮球场,在三会园区、青龙园区等现代农业园区建成了15片篮球场,在乡镇部分村、社区建成了197片篮球场,并全年对外免费开放。
(二)提高学校篮球场的利用率,向社会定时开放资源共享,节假日、周末可对外开放。
在相关配套政策还未出台的情况下,我县学校体育场地尚未达到对外开放的条件,暂不对外开放。其理由如下:
1.学校体育场地应首先满足学校体育教学使用和学生课余训练和活动需要。目前,我县学校体育场地人均锻炼面积尚不能满足在校学生的锻炼需求,学校场地的使用率高,损坏严重,为了延长场地的使用寿命,节假日及周六、日学校一般都需要进行场地养护。
2.若对外开放,将加速学校体育场地的折损,学校都需投入大量经费对场地进行维护和保养,由于没有专项经费支持,学校无法承担。
3.不法分子进入校园进行暴力袭击的案件频发,对外开放学校场地,存在安全隐患,校内师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三)恢复开心广场篮球设施,星期一至星期五由幼儿园使用,星期六、星期天及节假日对社会开放。按照县城总体规划,2002年县委政府决定将灯光球场(开心广场)交付陵江一幼使用,2015年提出无偿划拨用于学校改扩建,2016年苍国资〔2016〕173号文件同意,将灯光球场划拨给陵江一幼使用。目前学校进行改扩建工程,己将标准篮球架拆除,将新增幼儿体育设施,不能满足对外开放。可到苍溪县体育馆、杜里坝公共体育场进行篮球锻炼。
三、关于“规划建设一处足球场,县城应该有一处足球场地”办理情况
按照《四川省促进足球中长期发展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50年)要求,苍溪县“十三五”期间需新增社会足球场地8片,已于2018年12月建成杜里坝公共体育场足球场1片,并投入使用,免费对外开放。2020年将在县城嘉陵江绿道新建临江足球场3片,文广中心新建笼式足球场1片,陵江镇高城山、唤马龙珠岭、九龙山新建足球场3片。
四、关于“鼓励各小区规划时,多考虑文娱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可规划篮球、乒乓球设施,政府可适当补助、支持”办理情况
***《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中明确:“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我局将据此提请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督促开发业主按标准配套公共体育设施。
感谢你对我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