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揭露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整改任务 | 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揭露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饮用水源亟待装上真正“防护网”:罗江区秀水河一级饮用水保护区隔离设施被人为破坏,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垂钓现象。 |
整改目标 | 1.立即对饮用水水源地隔离设施进行维修。2.加强执法力度,成立巡查专班,聘请专职人员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巡查。确保不发生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的现象。 |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 整改措施:1.万安、金山、调元镇建立巡查员制度,聘请专职人员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巡查员费用由区自来水公司承担,相关镇和罗江生态环境局进行绩效考核。2.罗江生态环境局执法队伍严格执法,及时和公安部门保持沟通对接,确保执法过程合规合法。3.成立由罗江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各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巡查员为成员的专项巡查专班,各责任单位及巡查员针对钓鱼等违法行为分时段进行交叉巡逻,确保不发生破坏饮用水源地现象发生。4.由区自来水公司负责,于6月11日前对饮用水源地隔离栏进行维修,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正常运转。 整改完成情况:1.区住建局已将破损的隔离网修复,将进一步完善保护区隔离网、标识标牌等相关设施,截至目前,住建局已完成隔离网修复82处,清理白色垃圾12次,更换标识标牌20个。2.由区自来水公司出资,给予金山镇、调元镇、万安镇每月补贴300元,确定固定人员每天巡逻水源保护区。3.成立由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局长为组长的巡逻专班,定期开展巡逻。4.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对水源地垂钓人员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已经对查获的一名钓鱼人员现场处罚40元和对另外一名钓鱼者收缴其钓鱼工具。 |
现场记录
6月7日,生态环境局组织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调元镇政府在调元镇百花村开展饮用水源地联合执法;执法过程中发现一名垂钓者,对其批评教育并罚款40元。
11月24日,生态环境局组织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调元镇政府开展饮用水源地联合执法;执法过程中发现一名垂钓者,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并收缴其钓鱼工具。
责任编辑:罗江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