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入区企业:
为进一步补齐文化产业短板,加快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补短板加快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和《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印发了《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现将《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于2019年2月1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并于2019年2月18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送至航空科技大厦五楼发展策划局。
联系方式:
航空基地发展策划局(文产办)联系人:康院青
电话:89083517,邮箱:187****4610@163.com
航空基地财政局联系人:王剑
电话:86851912,邮箱:120225061@qq.com
航空基地发展策划局
航空基地财政局
2019年1月14日
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丝路文化高地的战略部署,围绕打造千亿级特色文化产业的战略目标,加快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资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围绕《若干政策》做好政策奖励和项目补助工作,做大做强一批文化企业,补齐我市文化产业短板,现就申报2019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专项资金申报范围
1.符合《若干政策》扶持奖励范围的文化产业项目、重点园区及文化企业。
(1)对2018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奖励300万元、100万元;
(2)对2018年获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转型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
(3)对2018年新增成为我市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的给予奖励20万元;
(4)对2018年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
(5)引进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到2018年12月在西安市经营满3年的文化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
(6)2018年引进实际到位投资1000万元以上市外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奖励50万元;
(7)2018年新认定的符合文化产业发展导向的小微文化企业,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8)对明显有利于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或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创新驱动性强、对2018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贡献较大的文化企业,对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
(9)2018年兼并重组成功的国有文化企业和2018年引进落户西安的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总部(含地区总部),根据其净资产、投资额度、税收贡献等情况,对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
(10)对在规模以上服务业文化企业增加数量、营业收入增长率等方面成绩突出,对全市贡献较大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对其运营团队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
(11)围绕提升我市电竞产业,打造国家电竞中心的动漫游戏、电子竞技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赛事、活动,对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项目补助。
2.获得2018年度西安市优秀文艺作品奖的给予奖励,对重大文艺精品进行扶持。
3.2018年度西安市文化创意产业“十佳企业”“十佳人物”评选项目给予奖励。
4.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文化活动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项目补助。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主要采取事后奖励和补助的形式,经对申报企业审核及申报项目评审后,无偿拨付给企业及项目运营主体。
三、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辖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
2.事业单位应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申报程序
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单位、企业隶属关系,逐级向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分别行文申报:市级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各区县项目必须由区县委宣传部和区县财政局、文体局联合提出申报,西咸新区、各开发区项目必须由各开发区宣传部和财政局、或文化局(经发局)联合提出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奖励所需准备材料
(1)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封面。
(2)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
(3)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项目补助所需准备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分正文和***两部分,并按以下顺序要求装订成册。
正文部分材料:
(1)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封面(申报单位、主管部门需盖公章)。
(2)项目资料目录。
(3)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5)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内容简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资金筹措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申请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用途)。
***部分材料:
(1)项目自筹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单位资金、其他资金)到位会计凭证及承贷银行贷款承诺函、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2)项目实施合同文本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或项目主管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本复印件。
(4)项目经济效益(包括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紧密结合项目,实事求是,客观分析)。
(5)其他相关资料,包括: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税务登记等材料复印件;近两年经资质审计的财务情况报告、完税证明及项目认证、授誉等其他相关资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符合《若干政策》奖励范围的项目申报填写《2019年贯彻落实〈若干政策〉有关奖励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范围、佐证资料不完整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2月20日前。超过截止日期申报的项目一概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并追缴专项资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2019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申报两种形式。网上申报通过“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申报。各级用户登陆方式为:1.财政部门(财政内网用户)登陆网址:http://xmk.xa.sn.mof;2.市级部门(政府电子政务网用户)登陆网址:http://10.7.108.56;3.市级部门(光纤用户)登陆网址:http://10.0.12.245;4.社会用户(项目申报企业)登陆网址:http://www.xaxmk.gov.cn。纸质资料要求word格式、A4页面,一式三份,分别报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各一份。
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宣传、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库审核上报工作,未通过项目库系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本《指南》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
1.《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doc
2.《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xls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4.《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xls
5.《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6.《2019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