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局转发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取消提供虚假购房资料人员购房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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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1日发表
近期,我局在购房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购房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户籍资料,骗取购房资格行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房地产调控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要求,严厉打击骗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局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人员,取消其在我市购房资格,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我局再次提醒广大购房人,在购房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提供购房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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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5:53: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