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通告2019年第6号
近期,高陵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抽检31批次食用农产品,其中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幼儿园使用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76.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1本次检验项目.doc***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