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长安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公告会议延期举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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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实施和技术指导两个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19号)以及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利益,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我局原定于2020年7月30日对长安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举行听证。
接省厅、市局紧急通知,因全省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省级数据平衡结果尚未完成,故原定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听证会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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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09:31: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