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临潼区食品药监局2018年第20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20号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临潼北环路分公司外购的芹菜(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8年5月14日),经检验该批次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6月1日,西安市临潼区食药监局收到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临潼北环路分公司芹菜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经调查: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临潼北环路分公司共购进芹菜(购进日期:2018年5月14日)5kg,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单位于6月1日发出召回通知,至今未有召回产品。
三、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临潼北环路分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在采购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临潼北环路分公司免于行政处罚。
四、陕西全都实业有限公司临潼北环路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遵守了食品的经营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单位承诺今后将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且对所有上架销售的蔬菜先进行检测。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