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卫计局向全区人民汇报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共1347名贫困人员,全员参加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及医疗补充保险,实现100%参合参保。区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实现了新农合补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医疗补充保险100%一站式同步结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有效实施。截止5月份,我区贫困人员“四重保障”执行情况如下:
第一重:新农合补助
2018年1-5月份新农合共补助302人次,支付补助金1246198.85元。
第二重: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共补助49人次,支付补助金121049.67元。
第三重:民政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共补助291人次,支付补助金297257.2元。
第四重:医疗补充保险
医疗补充保险补助1人次,支付补助金3999.04元。
我区严格执行以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形成的“四重保障”制度,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92.15%。超额完成了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的目标任务。为了有效减轻贫困人员就医费用负担,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补助后,剩余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部分,通过政府兜底保障基金补助,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员的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