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关于变更西安雁塔叶青云诊所执业地点的公示
公 示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第149号)和《西安市民办医疗机构促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11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变更一所医疗机构执业地点,现将设置项目公示如下:
举办单位(人):叶青云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雁塔叶青云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变更为: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三路钻石半岛9号楼1单元801室
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0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投资总额:2万元
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