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展向付绍刚同志学习活动
近日,中共烟台市委发布《关于开展向付绍刚同志学习的决定》,决定在烟台市深入开展向付绍刚同志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弘扬新风气、传递正能量,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付绍刚,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5年9月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龙口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8次,获评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山东青年***奖章、山东好人等荣誉称号。2019年12月,被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表彰为全国“最美基层民警”;2020年1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决定》中指出,向付绍刚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不畏艰险、舍生忘死的英雄本色,学习他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的担当精神,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学习他勤勉务实、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付绍刚同志在龙口市公安局工作16年,凭着对公安工作的热爱,扎根基层、甘于奉献,初心不改、一心为民,不畏艰险、敢打敢拼,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最前沿,时刻守护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他十几次面对持有凶器的歹徒,临危不惧、成功处置,先后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00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8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30余名、网上逃犯80余名,有力维护了社会平安。
记者 张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