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情况简析
2011年,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3308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4%。其中,在岗职工平均34071元,同比增长13.3%,增长速度高于烟台平均增速2.8个百分点,增长速度居烟台第三位。
一、2011年我市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呈以下特点
1、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高于企业单位。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分组看:2011年,我市机关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达到38133元,同比增长2.7%;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35160元,同比增长5.9%;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32047元,同比增长17%。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比企业单位分别多6000元和3000元左右。
2、住宿餐饮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幅居各行业之首。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组看:2011年,住宿餐饮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幅达到51.4%,高于全市平均增幅39个百分点。其他行业,如房地产业增幅为41%;批发零售业增幅为24.8%;采矿业增幅为24.2%;金融业为19.6%;制造业为17.3%;电力为13.6%。以上6个行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的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增幅。
3、电力和采矿业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最高。从国民经济行业看:电力和采矿业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遥遥领先,分别达到76665元和61342元,比全市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分别高1.3倍和0.85倍;而最少的是住宿餐饮业仅为19833元,比全市人均劳动报酬低40%。
4、劳动用工制度不断完善,最低工资标准逐渐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工资水平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业间工资水平相差悬殊。2011年,虽然全市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保持稳定增长,但行业间收入水平差距明显的问题依然突出。最高的电力业和采矿业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其他行业工资水平,月人均分别达到6388元和5112元,最低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餐饮业月人均仅为1626元和1653元。最高行业和最低行业人均工资之比为3.93:1。
2、企业执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到位。自2011年3月我市月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由920元调整为1100元,但仍有2.3%的企业执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到位,月人均工资仍低于最低标准。
三、几点建议
我市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实现较快增长,但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明显偏低,已成为制约全市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的瓶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1、要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新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单位的用工管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全面执行。对到目前还没有执行新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 要加强调控,使工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衔接。近年来,我市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但职工工资的增长与之相比有所滞后。因此,要加强宏观调控,使各行业的增资政策落实到位。
3、适当提高低收入行业工资水平,缩小行业收入差距。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管理与监督,增加透明度。最大限度的缩小贫富悬殊,缓解行业收入不公平造成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