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即将入户
招远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在有序展开。此次普查旨在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2017年11月10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招远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市统计局局长、市政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远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并将污染源普查工作纳入2018年全市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11月11日,市环保局成立招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安排7名专门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开通环保专网,独立办公,全面负责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强化调度。2018年1月3日,我市下发了《关于上报招远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联络员的通知》。各镇(街道、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集团公司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协调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每个行政村均明确一名联络员。目前,已从环保、畜牧、各镇(街道、区)初选普查指导员33名。同时为便于工作开展,建立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微信群,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微博及时发布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信息,安排调度普查工作进展,解答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普查工作标准统一、口径统一、数据来源统一。
(三)精心筹划,强力推进。2018年3月20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招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针对这次污染源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现状,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的普查工作,还先后下发了《招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度工作计划》和《关于开展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将普查工作进行细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每一项工作按部就班,压茬开展,能提前的决不推迟,能同时开展的决不排队等候。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提高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确保普查质量、效率和进度,分行业成立了黄金、化工、粉丝和石材等12个污染源普查技术专家工作组,用于指导各行业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及时参加和组织普查培训。为了确保这次普查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先后派员9人次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培训会议。4月25日,组织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等从事普查工作的近40人,收听收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视频会议。5月8日,我市又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培训会议,对各镇(街道、区)的入河(海)排污口清查人员进行了工作培训。目前,已完成我市入河(海)排污口清、生活源锅炉清查和目录库筛选等工作,清查符合条件的生活源锅炉涉及35个单位共65台,清查市政入河(海)排污口29个。从国家、省名录库7266个企业中筛选需纳入清查的污染源(除农业源)共计4161个。已与特勤大队取得联系,正在开展工程机械等特种设备普查。
(五)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普查。为了确保本次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我们将入户调查,现场监测和质量评估分别委托给3家第三方机构承担。目前已完成第三方入户调查和现场监测招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市入河(海)排污口枯水期的监测。第三方入户调查机构完成招聘普查员30名,普查指导员32名,并将我市清查名录库中企业按镇(街道、区)进行分解,召开对接培训会,开展入户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