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牙椅数公示
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通知》(鲁卫发〔2017)24号)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经申请人申请现对拟搬迁新地址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实名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08月20日—2021年08月26日)
受理窗口:海阳市济南路91号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27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电话:0535-3221887
邮箱:hyszwb@yt.shandong.cn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08月20日
***:医疗机构变更公示内容
***:医疗机构变更公示内容
医疗机构变更公示内容 | |||||||
序号 | 申请事项 | 申办单位(人) | 医疗机构名称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其他 | 备注 |
1 | 医疗机构变更牙椅数 | 崔洪江 | 海阳东和口腔诊所 | 2台牙椅 | 3台牙椅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