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1年12月3日拟作出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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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电机制造项目 | 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街8号 | 海阳市长川电机有限公司 | 青岛理工新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街8号.厂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1分30.840秒,北纬36度44分46.414秒.该项目占地面积15853.09m2,总建筑面积12000m2.主要包括已建生产车间1座,原料仓库1座,成品仓库1座,办公楼2座,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项目达产年产三相异步电机24万台/a,主轴电机1.2万台/a. | 1,项目产生的餐厨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工件清洗废水经超声波清洗机自带油水分离器除油后,由污水管网进入海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2,项目在车间内配建的利用热熔炉进行熔铝时产生熔铝废气和铸铝过程产生的脱模废气环节均应设置集气罩将集中收集的废气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在浸漆烘干过程应置入密闭,微负压状态结构内,采用整体抽风的方式将集中收集的废气通过配套的"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目配建的食堂油烟经油烟专用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DA003)高于屋顶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营运过程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设备应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隔音等降噪措施.4,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须满足 |
2 | 自备加油站项目 | 海阳市徐家店镇233号,海阳市英蕾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 | 海阳市英蕾建材有限公司 | 山东硕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海阳市徐家店镇233号,海阳市英蕾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址中心坐标(E120.968°,N37.066°).该项目占地面积200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利用原有土地新建50m3的撬装式加油装置1套,设置一台加油机(双***单油品),服务范围为海阳市英蕾建材有限公司内部的车辆.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加油量500吨(0号柴油400吨,负10号柴油100吨). | 1,营运过程中须加强卸油,灌注,储油和加油环节的维护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油品的挥发损耗.2,营运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