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图
芝罘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图)
中国烟台芝罘政府门户网站 www.zhifu.gov.cn 2012-01-13 来源:区网宣办
1月13日下午,烟台市芝罘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儿童影剧院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高庆波、郝祖楷、隋运升、姚云喜、孙景心、栾江平、张昌军、孙炜在主席台前排就坐。区委副书记、代区长牟树青,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特邀咨询,副区长,区政府特邀咨询,区法院代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孙景心主持会议。芝罘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郝祖楷代表芝罘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芝罘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梁明作了芝罘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莫中作了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郝祖楷在报告中指出,过去四年,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继承和发扬历届常委会好的传统和作风,肩负历史使命,牢记人民重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历次全体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工作中,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努力助推科学发展。适时决定重大事项,为科学发展助力;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为科学发展献策;依法做好人事任免,为科学发展护航;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事业监督,着力促进改善民生;加强司法监督,着力构建和谐司法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监督,着力推进依法治区;强基固本,优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在努力提高代表活动质量上求突破;在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上见成效;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努力规范履职行为;不断改进工作机制;积极加强对外交流;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郝祖楷最后说,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以本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一些基本的原则不能变,一些好的传统不能丢。新一届芝罘区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推动发展为坚定目标,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始终坚持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
梁明在区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四年来,区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了整体工作的稳步推进。四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47733件,涉案标的额50.61亿元。其中,2011年审结案件11863件,涉案标的额8.67亿元。先后获得3项国家级、30项省级、81项市级和95项区级荣誉称号。
工作中,坚持促进经济、服务发展,职能发挥实现新跨越;坚持保障大局、维护稳定,整体工作实现新发展;坚持关注民生、回应民意,司法为民实现新提高;坚持改革创新、铸强品牌,审执质效实现新突破;坚持四项引领、文化助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王莫中在区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四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连续6年获“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荣获“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连续三届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两次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工作中,坚持融于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努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强化自身建设。
会议最后通过了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于馨杰)
责任编辑:张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