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废水废物监管预防流感疫情
日前,市环保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监管工作,以应对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全球暴发的紧急形势。环保部门将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配合卫生部门加大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医疗废物的有序流动和安全处置;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使用密闭容器包装,特别是损伤性废物必须分置于防渗漏、 防穿透的专用包装物加强监管,防止包装物破损。各县区环保局将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县属以上和特殊医疗机构将加大检查频次。此外,督促检查医疗废物产生、 收集、 运送、 贮存、处置单位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内部管理,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净化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应及时交付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就地处置其产生的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时,应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应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严格防止倒卖和流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