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司法局出台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掌握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情况,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东营区司法局出台了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报告的具体内容。一是安置帮教对象发生违法犯罪的情况;二是安置帮教对象具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迹象的情况;三是安置帮教对象有严重生活困难和产生思想情绪变化的情况;四是安置帮教工作中需要及时报告的重要事项;五是安置帮教业务统计信息。
二是明确了报告的时限要求。对五类需要报告的内容都明确了具体上报的时间要求,特别是对安置帮教对象发生违法犯罪情形的,要求在事发后3个工作日内报至区司法局,对有安置帮教对象参与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要在24小时内报至区司法局。同时还要求各司法所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 “一对一”帮教小组,确保及时了解和掌握安置帮教对象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
三是明确了报告的工作要求。要通过提高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落实报告制度的指导和督促,并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促进报告工作的落实,力争做到“第一手情况”、“第一份资料”、“第一时间报送”。要通过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推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