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人所急慎之又慎
近期,我区一家经营良好的企业因为为外地某跑路企业担保大量社会资金而深陷泥潭、无法自拔。跑路人一跑了之,担保人追悔莫及、欲哭无泪。
区中小企业信用互助会在广大会员企业的积极参与和共同维护下,已经平稳运行了一年半的时间,期间,没有任何企业因为相互担保而引发经济矛盾和纠纷。居安思危,希望互助会的企业以我们身边的例子为鉴,在帮助其他企业时做到慎之又慎,三思而后行。一是要坚持平等自愿原则。互助会搭建平台,会员企业自愿互助。做担保决策时不要为外界所扰,要亲自对被担保人的人品和企业实力做全面细致的调查,深入掌握被担保人的诚信履约情况,慎重做出担保决定。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在掌握被担保人实力的基础上,加强对被担保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动态监测,对于可能出现风险的担保伙伴要密切关注,提前介入,做到有备无患。三是要切实负起担保责任。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替人担保就要做好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时主动承担担保责任的准备。
在此,提醒广大互助会会员企业:担保有风险,助人须谨慎。当你为别人签下担保协议时,就时刻准备好为被担保人负起还款责任。(作者为:河口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巴杭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