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司法所三举措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近期市中区司法局矿区司法所以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践行内容,扎实开展纠纷排查、矛盾调处、结案回访,着力打造一个结构好、运行好、效能好的“多元立体化”人民调解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在街道建设“横向覆盖全域、纵向深入家门”的调解组织网络。调解网络横向覆盖联调联动各成员单位,包括街道综治办、中兴派出所、街道执法队;纵向覆盖街道、社区的立体二级调解组织模式。街道、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以网格为单位分解为调解小组,各组布置一名专职调解员,调解网络纵深到单元楼、居住户,真正做到“小事就地了,大事联席办,事事求和解”。辖区现有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0个社区调解小组,41名专兼职调解员,下一步计划组建离退休干部调解队,吸纳社区离退休公检法司等熟悉法律法务的志愿者加入调解,调动社会力量推动社区调解。
二、发挥调解工作优势,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以调解联络员、社区调解小组、各调解委员会为依托,形成逐级排查汇报制度,并密切结合热点、重点工作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对于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制定综合分析研判制度。
三、强化调解法律效能,提升调解宣传工作效果。 紧密结合法治宣传工作,强化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预防功能,真正做到调防结合。排查阶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深入一线、与民互动的制度优势,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矛盾纠纷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做到“调解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调解过程中,注重纠纷的发展演变,及时介入法律因素,引导并防止事态扩大,力图将矛盾化解在萌芽期,将冲突控制在最小范围和最低级别。矛盾纠纷调处后,适时对履行情况回访,了解、掌握、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巩固调解成果。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法治观念和理性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