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让传统文化历久弥新
我区辖区内,文物资源丰富。目前,国保单位1处(10个文保单位),省保单位6处,市保单位21处,区保单位53处。近年来,在市文物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文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文物保护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一是建立领导小组。成立了全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公安、规划、国土、文旅、财政等部门及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解决当前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工作。特别是重点项目或工程施工前,必须先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防止破坏文物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我区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了对各镇(街)的目标考核,作为各级各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注重日常巡查,开展联合执法,保证文物安全。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区文化和旅游局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区文化和旅游局与看护员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做好文物安全生产工作。所有文保单位进行季度巡查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制度,各镇(街)文化站长对辖区内文保单位实施一季度一巡查;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城区内的配备1名看护员,野外文保单位,一处一个看护员。看护员对各自看护的文保单位实施一周两次巡查;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对全区文保单位实施一季度一巡查,每到一个文物保护点,查看现场,查看巡查记录表。每季度回收一次巡查记录表备案存档。三是合理运用枣庄市文物巡查平台。去年下半年,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市文物局的工作安排部署,与七兵堂安保公司签订合同,购买文物巡查服务,7个工作日内,对所有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巡查一遍,并实时将文物巡查照片和发现的问题上传到平台。四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区公安分局成立田野文物安全联防小组,针对田野文物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至今未发现被盗、失窃案件。配合市消防支队、市文物局对我区文保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文物古玩市场进行摸底检查。
(三)积极争取资金、严把工程质量、确保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和遵照修缮文物“修旧如旧”的原则,每年我们都制定修缮计划上报市文物局,争取省、市级专项资金,用于招标有资质的专业团队来编制修缮方案,修缮保护文物。规范化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套资料,从设计方案到施工修缮到监理到审计,全程参与,全程严要求,全程监督。每个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工程竣工时,邀请省、市文物局相关领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及时指出问题,抓紧落实整改,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保证文物修缮质量。2015年至今,共修缮省保6处,分别为白骨塔、苏鲁豫皖边区特委联络站旧址、国际洋行旧址、中兴洋房、火车修理车间、枣兴堂。市保4处,分别为文革标语碑、马场古村落、王沟石桥、电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