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我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市中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市中政办发〔2021〕17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我区第一批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和工作规则。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首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涉及公安、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等13个区直部门219项证明事项。重点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申请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能够核查的事项,纳入了告知承诺制范围。涵盖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市场主体准入、法律援助等多个重点领域。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证明负担,实现从“一摞证明”到“一纸承诺”的蜕变,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下一步,市中区司法局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