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 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近年来,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一是聚焦“信息公开”,提升监管透明度。全面建立了企业年报信息公示、行政许可双告知、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和涉企信息归集管理制度。2021年,全市年报企业71695家,年报率92.48 %,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其中市局登记企业年报6356家,年报率95.49 %。“互联网+监管”清单认领和数据归集进一步完善,全市认领目录清单6544条,认领实施清单3083条,监管行为汇集数37.88万条,监管行为入库数23.49万条,新增公示部门6家,新增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970条,27个部门公示检查信息7740条,14个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0690条,有18个部门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3196条。
二是聚焦“联合惩戒”,提升企业信用意识。建立了企业“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对逾期未年报、年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地址无法联系的企业依法列入“异常名录”,2021年全市共列入异常名录企业25198家。严格“列严”管理 ,在异常名录满三年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目前全市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1249家。实施信用约束惩戒,落实部门联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授信、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2021年,全市因企业被“列异”和“列严”被金融部门限制授信或冻结账户的企业61家,全市共协助法院对269家企业冻结股权进行公示。因联合惩戒,企业信用意识进一步提升,企业积极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1年全市共移出异常名录企业2394家,修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29家。初步实现了各部门和市场监管系统信息的互联互用,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三是聚焦“双随机、一公开”,提升监管力度。制定监管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细则和抽查指引。进一步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涉企监管部门的行政检查事项均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监管事项清单由原来的226项增加到282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由去年的22项增加到127项,实现了清单全覆盖。进一步拓宽监管部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由原来的15个增加到目前全市34个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实现了部门全覆盖。实现了一个平台管抽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全市34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统一使用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了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2021年,全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4827家、个体户179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6家,完成率均100%,公示率100%。
四是聚焦“风险分类”,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制定了《枣庄市市场监管系统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意见》,全面实施了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企业守法、信用、经营等情况,将企业分为ABCDE五个等级。将“互联网+监管”风险分类结果、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信用好、守法经营的AB类企业减少检查或不检查,对信用差、违法经营的DE类企业加大抽查比率和抽查频次,真正实现了让守信用者无事不扰、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利剑高悬、寸步难行。2021年市场监管系统对D类、E类企业抽查全覆盖,问题发现比例提高到63%。
五是聚焦“包容审慎”,提升监管社会效能。《枣庄市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十条措施》,对企业一般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未在规定时限公示或公示错误,经提醒指导,企业及时改正的,不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首次被抽查企业年度报告中,企业在年报公示中股东及发起人认缴出资时间、企业财务报表轻微错误,非企业故意,无社会危害,企业认识到错误并书面承诺的,不认定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实地核查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和年报信息中的联系电话进行联系,对能够取得联系的,如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上述问题的,不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1年,抽查中指导企业公示其他应公示信息200多家;口头警告责令企业改正50余起;轻微违法,经研究不予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家,受到企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