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强化法治引领依法治水管水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依法治水方略,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和规范水利发展各项工作。
一是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率,健全和完善以区域限批、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为主要手段的“三条红线”控制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成效纳入了区政府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考核指标取得优秀成绩,其中万元gdp取水量降至45.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至15.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
二是水政执法。加强水法宣传。借助“3·22”世界水日、“12·4”法制宣传日,制作发放宣传纸杯20万个、宣传材料12000余份、公益短信20万条,切实增加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观念;规范水政执法行为。从健全执法网络体系,提高执法保障能力,完善执法运行机制,提升执法工作效能等四个方面不断提高区域水利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了省水利厅验收,成为全省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先后与区公安分局以及新户边防派出所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巡查河道2000多公里,查处违法行为50余起,有效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
三是行政审批。共办理行政审批176件,其中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98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75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3件。
四是行政征收。共水行政规费征收2***万元,其中河道维护管理费17.8万元,水资源费32.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