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庄镇四项措施做好碘盐普及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碘缺乏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丁庄工商所、派出所、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碘盐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在全镇开展推广普及碘盐持续消除地方碘缺乏病活动的实施意见》(丁办发[2012]30号),指导全镇各农管办、村认真开展碘盐普及宣传、推广工作,保证按期完成碘盐普及任务。
二是突出宣传教育。坚持将宣传教育作为碘盐普及工作的重要保障,强化重大节日宣传与日常教育引导,认真做好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工作,出动2辆宣传车走街串巷进行宣传,悬挂条幅12条、发放明白纸5000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将碘盐普及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利用新婚登记、孕妇查体等时机,强化日常教育引导,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和鉴别、食用碘盐技巧,努力提高碘盐知识普及率。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针对本地临近海港、盐田广布的实际,丁庄工商所、派出所、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等部门,扎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碘盐生产、运输、销售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做好集贸市场、学校、酒店、餐饮店及辖区内的渔港检查工作,严格碘盐生产、运输、销售“三证”管理,严厉查处贩卖私盐和使用不合格碘盐等违法行为,防止私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市场,全面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
四是狠抓普及推广。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始终将碘盐普及推广作为预防的主要方式,严格按照全县碘盐普及任务要求,继续实行镇财政每公斤补贴0.6元,其余费用村民自理的普及标准,指导各农管办、村切实做好碘盐购买人数统计、费用收缴等工作,截止目前,全镇45个村全部完成普及任务,共购买碘盐125706公斤,收缴钱款27.6万余元,为群众节省开支7.5万余元,在大力推广碘盐的同时,切实减轻了农民群众负担。(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