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编办分三个阶段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向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利津县编办分“三个阶段”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一是先梳理自查。2月上旬,县各责任部门(单位)按照《利津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参照省、市编办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组织本部门(单位)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相关企业、中介机构,认真开展梳理自查,列出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服务指南,报牵头部门审核汇总。
二是再对接完善。县各责任部门(单位)将审核汇总后的部门和行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与县职能办相关业务指导组进行对接,进一步完善规范相关内容和格式,并征求上级对口部门及服务对象意见。3月下旬,县职能办统一汇总各责任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形成清单,组织征求县人大法工委、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法律专家等社会各界意见。
三是终定稿公开。县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本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形成正式文件定稿报送县职能办备案,5月下旬,县职能办汇总完成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编办网站及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统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