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建立完善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统一裁判尺度,县法院建立完善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提供有力保障。2017年以来,共召开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12次,研究案件61件,促进了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提升。截至目前,全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699件,审结2196件,服判息诉率93.7%,调撤率49%,上诉改发率1.2%,结案均衡度63.9%。
一是优化人员配置。由分管副院长牵头、对口部门的员额法官参加,着重研讨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同时,鼓励法官跨业务领域研究审判问题,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审判形势。
二是明确职责定位。明确专业法官会议职责,重点从事实、程序及适用法律上进行讨论研判,对共性类案明确法律适用,形成可供参考的统一法律适用意见,对审判中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对典型性、参考性案例进行发掘和推荐。
三是规范运行程序。注重制度化与规范化运行,原则上要求每月组织两次会议(遇有需讨论案件由牵头人适时召集开会),由承办人提出讨论申请,并在案件审理报告中阐明需讨论的问题、争议焦点、倾向意见与理由,并附相关法条、学界和实务界观点、判例。讨论时,参会者无论身份、职务一律平等、独立进行发言;对于研究的案件,明确只讨论、不定案的原则,所形成意见仅供承办人参考。对经讨论仍无法达成共识的案件,提交分管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
四是拓展深化效果。以专业法官会议为载体,积极拓展专业研讨的内容和形式,实现各项工作点、线、面有机结合。以专业法官会议为平台,组织法官学习研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审判实务、典型案例等,进一步夯实法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庭审观摩、文书撰写评比、案卷评查等活动,有效提升全体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