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序号54)整改情况公开
一、反馈问题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营金岸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厂区外东侧地下填埋1500吨危险废物。填埋地点具体为厂区东侧最西北角的盐池,和盐池往北五米处。
二、整改目标
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妥善做好污染物处置,全力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下一步定将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执法监管。
三、整改措施
1.区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任,区纪委书记和分管环保、公安工作的副区长为副主任,纪委监委、经信局、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税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处置专班和排查整治专班,下设综合协调、案件查办、督导检查3个专项工作组,迅速展开各项工作。根据案查进展和工作需要,又陆续新增区检察院、油田安环处和胜大集团、现河采油厂和区法院和区政府法制办作为成员单位,并增设油田工作组,具体承担油田生产环节污染排查及生态修复工作。
2.11月10日,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公司,对现场水土样本进行浸出毒性分析,检测结果同样未能判定危废污染。为准确掌握金岸工贸及周边区域地下水、地表水污染状况,11月22日,委托山东恒利检测公司制定疑似污染区域及周边地下水、地表水水质监测方案,并完成首轮13个监测点位水质取样及检测分析,检测结果显示,除固废掩埋区域地下水水质受影响外,周边区域环境未受明显影响。12月3日,又委托省地矿局801水文地质大队,对金岸工贸厂区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勘测,全面掌握该区域水环境动态变化。
3.11月15日,东营公安分局对金岸工贸主要管理人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对企业的资金账目、原料采购、废料处置、销售渠道、从业人员等各环节开展全面调查。根据南京环科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对2名犯罪嫌疑人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12月6日,通缉涉案的另外2名企业实际控制人,2名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后交代,为提高出溴量,企业从淄博购买含有溴素的化工废液,倒入老卤池及老卤池北侧现已填平的水池内,虽然池底采取了防渗措施,但因污染物沉积,造成了防渗膜上方土层的污染;医药废液经管道与卤水同时送入生产装置提取溴素,因生产过程中多次断电,造成部分经稀酸和硫磺原料回流至卤库内,造成了卤库污染。在察觉到明显异味后,嫌疑人自卤库取土将老卤池和老卤池北侧储水池填埋,填埋土壤同时受到污染。
4.11月27日,南京环科所2名专家到企业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就治理修复方案进行了初步会商,指导确定了下一步固废处置、现场治理的工作思路和技术路径;11月29日,南京环科所正式出具了《东营金岸工贸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违规处置事件整治方案》,12月4日,南京环科所技术人员进场布点,全面展开集中取样和鉴定评估工作,按照南京环科所综合整治方案要求,经应急处置采购询价专家组评审,确定江苏宏宇环境科技公司作为老卤池水土污染物应急处置单位,东营九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华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污染物转运掺烧、转运填埋的处置单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污染水土处置及生态修复工作已全面完成,东营区检察院已向东营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案件诉讼程序,跟进检察院、法院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涉案企业委托律师与东营区检察院进行了对接,表示将尽力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目前已缴纳赔偿金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