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节能支队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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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按照《山东省省节能监察工作意见》和《东营市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对全市66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专项监察。
此次监察内容包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能源利用状况填报制度落实情况;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此次监察实施现场监察,专项监察历时60多天。在县区和企业的支持和配合下,现已顺利完成此次专项监察。下一步我们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加大节能工作力度,顺利完成我市节能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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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3:39: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