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进出渠道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质效
2015年我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以来,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9月末,全市共有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累计发生信用互助业务149笔,金额1291.3万元。
自试点以来,有的合作社因内部社员资金使用集中等因素,业务开展不活跃,表达了退出试点的意愿,垦利众兴小麦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申请退出试点。根据省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指导垦利区严格履行退出程序,要求拟退出试点的信用合作社结清信用互助业务,撤销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场所,上缴试点资格认定书,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方式进行了公告。试点合作社自退出之日起,不得继续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发现有合作社已退出试点但仍继续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请向合作社所在地试点县(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下步,我局将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试点,进一步优化试点队伍,为实现乡村振兴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