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线电对讲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告
为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打击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生产、销售无线电台(站)的违法行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按照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无线电对讲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鲁无办发[2007]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9月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无线电对讲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研制、生产、销售、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含手持机、车载台、基地台、下同),如居民区和企业保安、物业管理、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生产车间、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娱乐场所、车友会等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人使用的对讲机,均在清理整顿范围内。
二、生产厂家生产的对讲机没有型号核准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并按程序申请型号核准,取得型号核准后方可生产。
三、销售对讲机的单位及个人,没有向无线电管理部门备案的,应立即按程序登记备案;所销售无线对讲机没有取得型号核准的,应立即停止销售。
四、设置使用对讲机没有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以及设置使用对讲机多用少报的,应立即到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申请频率、领取电台执照、缴纳频率占用费。
五、无线电管理、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将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反规定擅自研制、生产、销售、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在我市行政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研制、生产、设置使用对讲机和销售无核准型号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07年9月30日前到市无线电管理处办理合法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举报电话:8332993。
特此通告。
东营市无线电管理处 东营市公安局
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