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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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东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于2007年9月21日根据王少南院长的提请,任命:
徐京义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何泽宏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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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8:59: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