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2008年业余班次招生简章
一、开设专业
开设经济管理、法律、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基本条件
招收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报考本科者必须具有党和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文凭,报考专科者必须具有党和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中技、职业高中)毕业文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坚持长期学习。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基本条件者,在 2月16日—4月20日期间持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同底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不含报名登记表上的3张照片)及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到市委党校2号楼1002房间报名。
四、学制及学习形式
大专班学制为三年,大专起点本科班学制为两年半;采用学员自学为主、教师面授为辅的学习形式。
五、考核方式
课程分考试课、考查课、讲座课三种,考试课采用闭卷考核方式,考查课采用开卷考核方式,讲座课采用写心得、写小结等考核方式。
六、学历待遇
按照***中发[2000]10号文件和中共山东省委鲁发[2000]20号文件关于“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参加省委党校业余班次学习的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和毕业鉴定者,颁发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毕业证书,取得党校学历,享受与国民教育毕业生同等的学历和待遇。
七、联系电话:整个报名期间,各学区均设点招生,联系电话分别为市直8308175、8309132,广饶***43493,利津5622284,垦利7737910,东营区7363368,河口区3652517。
中共东营市委党校
二oo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