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近日,高新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管理方式,厘清职责边界,健全体制保障,实现高新区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调动食盐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性。
具体工作中,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责任。高新区管委会统筹辖区内盐业监管体制和盐业企业改革,明确经济发展局为管委会盐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工作;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为管委会食盐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健全盐业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并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市场管理制度,释放市场活力。进一步加强食盐储备体系、信用体系、应急机制等建设,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同时做好改革过渡期内与新的监管体制形成之间的监管工作,按照现有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履职和协作配合,实现制度规范和协作配合“两手抓、两手硬”。三是健全食盐储备体系,保障食盐安全。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与原碘的安全供应。明确经济发展局负责落实政府食盐储备任务和全市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确保食盐市场稳定。加强科学补碘工作,明确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科学补碘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补碘意识。四是深化盐业企业改革,推动企业发展。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或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落实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高新区将继续做好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根据市级安排部署及任务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安置工作,确保盐业体制改革全面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