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局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严格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执行《预算法》《 会计法》等法律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山东省实施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硬约束,没有预算一律不得支出,严格部门预算执行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一律不得列支和报销。
三是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今后发生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现金使用限额管理制度,从严控制现金使用。
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督导各单位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依据采购项目进行列支和报销。
五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购置、处置、调入、调出等环节,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经国资部门审批后,严格按规定程序列支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