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新闻出版局四个规范全面提升文化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县文化新闻出版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后,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为宗旨,文化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推进。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与上级部门及县法制办对接,对全局所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承接和梳理,共梳理出新闻出版、文物行政审批事项14项。及时编制了《文化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并统一集中到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来办理,实现了 “一次性服务、一站式办结”。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通过政务网站、宣传栏等载体依法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基本情况,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程序及窗口承诺期限,办理各项受理事项的审批环节一律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审批”,使文化行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
三是规范行政审批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理制、责任追究制等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按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工作机制。
四是规范行政审批意识。以全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查检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打造 “三最”行政审批服务品牌,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