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五项措施保管控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
自2012年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以来,县司法局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非监禁特征,在监管程度、工作力度、工作方法、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83人,解矫422人,现在册261人,无脱管、漏管和虚管情况。6月9日,我县代表淄博市接受了省检察院、司法厅联合检查组的全面检查。省检查组认为我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判前调查评估严谨务实,日常监管到位,教育扎实有效,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逐步实现了机构健全、编制到位、人员到位。经多层次培训,所有工作人员能够熟悉流程、掌控规范、安规循矩、保证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依法规范了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服刑人员汇报、面谈、走访、不定期督查、个案矫正、请销假等制度;联合县检察院,定期举办集中教育讲座,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增强法治观念,端正矫正态度,严守监管规定。
三是加强调查评估工作。严把入口关,对拟社区服刑人员全部进行调查评估。对他们预先做全面了解,尽早制定相应的预案和监管措施,防止判决、监管脱钩。近三年,出具调查评估意见210份,其中,肯定性意见183份,否定性意见27份,均被社区矫正决定机关采纳。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抓好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抓好其家属教育,为其创造良好的矫正环境。对其生活上多关心,多与其拉家常聊心里话,排解其郁闷烦躁情绪。进一步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定期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对服刑人员的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比对,严防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五是加强阵地建设和办案保障。去年,投资20余万元为各司法所集中配备了执法仪、录音笔、照相机等办公办案设备,投资5万元建成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系统,有效的防范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擅自外出等现象的发生。目前,投资12万元的县社区矫正中心正在紧张建设中,该中心集监管、教育、帮扶为一体,建成后将实现社区服刑人员接收规范化、档案管理制式化、心理矫治全程化、矫正学习常态化,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力量、提升监管矫正质量。(县司法局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