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19年5月30日20时至6月13日6时为高新区中、高考禁噪期。现将禁噪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学校及居民楼周边)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每日20时至次日6时)。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音扰民。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进行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摆摊设点。
五、在6月7日-8日高考考试期间和6月10日-12日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等其他一切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紧急抢险工程除外)。
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七、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投诉热线进行举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