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系统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教师活动
为充分发挥教师在立德树人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言传身教、示范引领作用,县教育系统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教师”活动。
一是结合师德教风建设和争做“四有”教师活动,营造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浓厚氛围,让“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真正成为每位教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按照自下而上和人人参与原则,组织全县各校从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爱学生、孝老爱亲、创新进取、崇义友善等方面,草拟制定“最美教师”评价标准,在综合各校评价标准和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全县统一的“最美教师”评价标准,让标准制定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震撼心灵、接受洗礼的过程。三是按照学标准、找差距,发现美、我推荐要求,组织全县教师认真学习“最美教师”评价标准,在查找自身不足和明确改进举措基础上,积极发现和推荐身边的先进模范典型,并以学校为单位把老师们发现推荐的模范典型集中汇总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在全面考察核实基础上,确定出全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教师”初步人选。四是在教育系统自身遴选推荐的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教师”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倡导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推荐和监督,突出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导向性,让推荐人选更特色多元,更充实丰满,更接地气,更有说服力。五是在综合教育自身推荐和社会各界广泛推荐监督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出全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教师”名单,构建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