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城镇认真做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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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近日,高城镇残联根据《山东省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实施办法》、《高青县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残疾儿童抢救工作,本着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原则,对全镇0-9岁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发现辖区内新增一对双胞胎3岁听力患儿,一名1岁脑瘫儿童患儿,并及时准确上报了县残联。
据悉,今年该镇共7名残疾儿童需到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镇残联帮助他们争取康复经费85200元。(通讯员:王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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