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与淄博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7月25日,高青县人民政府与淄博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德法,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涛,县委书记王金栋,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新胜,副县长冯斌出席签约仪式。
王金栋在致辞中说,近年来,高青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村土地整治为抓手,不断加快优化乡村布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步伐,打造了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示范点,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收入奠定了坚实基础;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管理经验,其功能定位与高青县乡村战略实施高度契合,双方合作前景广阔。高青县委、县政府将及时跟进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高青的发展,确保合作项目高效推进。
按照《战略合作协议》,高青县人民政府与淄博市土地发展集团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产业、自然资源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战略合作。
副县长冯斌代表高青县人民政府与淄博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