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领钱了
日前,记者从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获悉,近日,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淄博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及失业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淄博市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2674元。
据介绍,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人为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下列人员:申请条件为在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因企业(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为同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19年度已经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领取工资或基本生活费,或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领取的月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下岗、待岗职工(不含内部退养人员);2019年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失业登记前有单位就业登记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历史记录信息、截至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时仍然未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女性四十五周岁、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人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下岗、待岗职工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一般由所在企业组织集中申请,也可以由职工个人自行申请。当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不得与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一个年度内,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当年有效,过期不再补。
(董兆云 周艳)